11月23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任命陳平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王薇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諶玲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程繼偉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破產法庭庭長。
任命李瑜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任命孫文清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張鵬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徐子岑、褚金麗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破產法庭副庭長。
任命程春、年凱、侯立平、梅小麗、夏俊、謝春、崔玉華、郭思文、羅磊、陳娟、柯盛光、蔡麗紅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張澤斌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陳燕平、程敬華、胡祥新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胡俊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李憲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尹恒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付斌、林江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曹汝明、資曉露、張麗蕊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掛職)職務。
免去劉杰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頭條
川公網安備510190020043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