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年個別地方在基層干部考核中增設論文指標,直接與考核掛鉤。而另一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2025年第二批次科研不端行為案件處理結果中,有近三成案件涉及買賣實驗研究數據、買賣論文等問題。發論文的考核硬指標,到底合不合理?是什么誘使學術論文發表成了生意?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現象。
在社交媒體、電商平臺搜索“論文”“期刊發表”等關鍵詞,總能遇到“期刊職稱,價格優惠”“支持加急,通過后付款”“專業團隊,售后無憂”等鏈接。一些采訪對象也直言“買論文不是個案”。論文買賣、代寫代投,背后除了有科研人員的壓力誘因,也有一些源于基層干部發愁的考核困局。
基層考核把發表論文作硬指標,合理嗎?恐怕得分行業、分崗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調查研究是我們黨的傳家寶,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基本功。如果是專業性較強的、具有研究性質的崗位,以考核指揮棒引領調查研究的導向,具有一定合理性。能調研、會總結、有邏輯、優表達,這些在寫作中有重要作用的能力,工作中也需要。而且基層干部深處一線,確實接觸不少理論的落地實踐,如果能總結提煉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確實有價值。
但是,如果不論實際情況,一刀切地以論文發表為硬杠杠,不顧“能不能干好工作”“解決好問題”,只管“能不能發論文”“發的是不是核心期刊”,就顯得不合理了。可以鼓勵,但不應該強制。道理很簡單,為啥類似現象屢禁不止?
一位網友的留言道出了原委:“現在一些基層事業單位職稱晉升和競聘,論文都不是必選項而是可選項,但是有論文就比沒有的加分多,其實也就成了必選項。”從“可選項”到“必選項”,不僅擠占基層干部服務群眾的時間,也有可能加深基層負擔,引發不良作風。
當論文成為硬指標,與基層干部發展空間深度捆綁,“為論文而論文”的需求和心態,就會誘發學術商品化乃至學術腐敗的異化現象。有的疲于應付,寫得不是真問題;有的沒時間沒精力,直接花錢找人代寫代發……如此論文,即使寫了發了也有違初衷。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論文焦慮”,還會影響真正想實干的基層工作者的“實干熱情”——考核上“以論文論英雄”,誰還愿意真心干好本職工作?
破解這一困局,需從考核機制與學術評價兩端發力,疏堵結合。一方面,要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堅決遏制、露頭就打,堵住“出口”。另一方面,還是要建立與基層工作特點相匹配的評價體系,對“創新經驗”“理論成果”等指標有更多元、更真實的考核方式。除了學術論文,調研報告、經驗總結、工作心得等實踐性成果也可以考慮納入考量范疇,只要能夠體現干部的思考與能力提升,有助于實際工作的改進。
發展中的問題,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論文是學術研究的成果之一,而非評價人才的唯一;考核是激勵手段,絕不能異化為目的本身。建立以實績為導向的評價體系,方能讓基層干部輕裝上陣、踏實工作、服務群眾,讓“筆桿子”“腦瓜子”與“泥腿子”協調發展。
這正是:
田埂未干腳沾泥,為民豈能紙上觀?
優化評價識真才,實干清風拂面還。
論文,基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