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北京代表團舉行開放團組會議。圖為雷軍(前排右三)在會上發言。
“來了來了!”“雷總好!”“雷總看這里!”
3月5日,臨近上午8點,人民大會堂一陣熱鬧。《環球人物》記者循聲望去,原來是雷軍來候場了。他即將以民營企業家的身份亮相首場“代表通道”。
面對人群,雷軍的笑容放了收、收了放。看得出來,接下來的發言讓他有些緊張,但他又盡可能地回應記者們的熱情。
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雷軍在兩會上的風格,《環球人物》記者會選“旋風”——他本就人高步子快,又不想被記者“堵住”,于是更加大步流星。
跑得快的記者,能湊到雷軍的身邊大聲提問。此時社交距離是不存在的,“短跑健將”們恨不得把鏡頭直接懟在他臉上。跑得慢的,就只能貼在外圍,在長槍短炮和胳膊腦袋的縫隙中盡力舉起手機了,其中不乏小米手機。
這種“旋風”式的存在,到今年是第十三年。2013年,雷軍首次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那一年,他和馬化騰的當選被視作互聯網產業興起的一個信號。此后,互聯網新秀的面孔不斷出現,雷軍則不斷轉換賽道,從手機到造車,始終站在互聯網的風口上。
今年,《環球人物》記者也數次短跑成功,追到了雷軍身邊。但不管大家怎么提問,雷軍總是帶著標準的微笑,重復兩個字:謝謝。
“雷總,今年300億元的研發投入怎么安排?”
“謝謝。”
“雷總,接受采訪我立馬買一臺小米SU7。”
“(笑容更大了)謝謝。”
…………
雷軍把需要對外傳播的內容放在精心準備的發言稿里,在“代表通道”和團組會議上全盤托出。這些發言以他遞交的建議為基礎,涉及自動駕駛、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終端產業。和往年一樣,大部分與小米的主營業務、互聯網產業的發展趨勢緊密相聯。
他會反復熟悉發言內容,所以,發言前偷偷背詞“碎碎念”的場面經常被媒體拍到。
《環球人物》記者梳理了雷軍的發言。談到中國經濟,他認為,中國經濟基礎穩、優勢多、韌性強、潛能大,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廣闊舞臺。
談到科技創新,他透露,小米近5年的研發投入是1050億元,將堅定不移走科技創新、高端化發展的道路。
談到自動駕駛,他建議,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大范圍測試驗證,爭取2026年前完成設立自動駕駛汽車專屬保險,加快建設自動駕駛全國性法律體系。
有一條建議比較特殊,關于“AI(人工智能)換臉擬聲”治理。它同樣是時代的新問題,但與雷軍的“網紅體質”密不可分。
“去年‘十一’,有網友說過了7天假,被我整整罵了8天。是什么(情況)?網上出現了非常多(AI生成的)用我的聲音罵人的內容。”不少公眾人物和普通人在遭遇類似困境,雷軍覺得有必要對AI內容進行治理了。
兩會進行到后半程,在場的記者大大減少,雷軍的狀態放松了一些。他換上了衛衣和運動褲——顯然也是設計過的造型,但至少比引發熱議的“霸總西裝”舒適。
會間休息時,他也有空和其他代表聊聊天了,話題依然圍繞著自動駕駛和新能源汽車展開。
雷軍看起來不是強勢的聊天者,經常在傾聽,到了關鍵處會發表意見。但實際上,他真的太能聊了。雷軍傳記里寫過一個細節:準備創立小米時,他拉著未來的合伙人聊了一整天的手機。《環球人物》記者覺得,如果不是休息時間有限制,雷軍大概也能一直聊下去……
“雷軍代表,可以跟你合影嗎?”小組會議結束,陸續有基層代表和工作人員走上前去詢問。
“好啊,當然可以,來來!”這回,雷軍來者不拒。
鏈接:
雷軍3月8日在北京代表團小組會議上的發言(節選)
立法是人大常委會的主要工作之一,關于立法我也有幾條建議。第一條建議,關于自動駕駛的法規要盡快落地,因為今天的技術越來越成熟了。
第二條建議,這兩年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突破以后,出現了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各種應用,比如“AI換臉擬聲”,就是用你的臉和聲音制作視頻、音頻內容,其實挺有趣。但是大家想一想,任何一個人的臉和聲音都可以隨便做成各種各樣的視頻,其實成了新的違法重災區。
比如說去年“十一”,有網友說過了7天假,被我整整罵了8天,是什么(情況)?網上出現了非常多(AI生成的)用我的聲音罵人的內容。剛開始我覺得這是網民喜聞樂見,拿我開涮我也能接受。但內容比較低劣,多到不得了的時候就防不勝防,并且網友們也都在投訴。
后來大家說起訴,但沒有專門的立法,只能用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去起訴。(依據)這些(法條)都要量化損失,在網上(虛假的)你罵人家,損失怎么量化?沒法量化。所以人工智能技術興起以后產生了很多新的問題,(對這些問題)我們怎么能夠預判、立法?
第三條建議,關于打擊網絡造謠、水軍、各種網絡不當行為。我們也起訴了這么多年,實踐發現的問題是,相關法律實施“難似上青天”。這么多侵權、水軍,一年下來被(成功)起訴的寥寥可數。
為什么?我舉個例子,誹謗罪是自然人對自然人,公司被誹謗的話不能適用。損害商譽罪,損失達到50萬元才能適用。幾年前有一個自媒體造謠,說小米被證監會查了,我們股票跌了8%,當天證監會還幫我辟謠。這么一個典型的案子,我沒辦法舉證它造成了50萬元損失,因為股票波動的原因很多。
接著我們再用非法經營罪(起訴)水軍公司,要證明它的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水軍靠黑你產生的收入,其實也難舉證。還有尋釁滋事罪,說要造成現實生活中的社會秩序混亂。他在網上詆毀我、造謠,給我造成很大損失,我沒法舉證他在現實生活中(給我)造成了傷害。
作為受害者,其實難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我覺得主要是(因為)缺少明確的立法。所以我的建議就是剛才的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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