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體經過深入調查,揭開了一條讓人觸目驚心的黑色產業鏈:一些MCN機構正將黑手伸向未成年人,以“一夜成名”“流量變現”為誘餌,編織一張張精心設計的“網紅陷阱”,對一些未成年人展開野蠻圍獵。
這些MCN機構的套路并不高明,卻屢試不爽——他們精準利用未成年人心智未熟、渴望被關注的心理弱點,許以“百萬粉絲扶持”“月入過萬”的虛假承諾,誘騙其簽下形同“賣身契”的不平等合同;為規避監管,這些MCN機構教唆孩子借用成年人身份完成平臺實名認證;合同中則布滿陷阱,保底薪資如空中樓閣,直播時長遠超承諾,甚至強迫其做出低俗、擦邊舉動以博取流量。一旦未成年人萌生退意,這些MCN機構便立即翻臉,以天價違約金相脅,索賠數萬元不在少數。更有甚者,這些MCN機構還對未成年人實施精神控制,用“雪藏賬號”“曝光隱私”等手段實施脅迫,使他們陷入孤立無援的恐懼境地。
法律法規早已對此劃下紅線。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害其身心健康的活動。國家網信辦起草的相關管理規定也強調,MCN機構不得包裝、炒作未成年人,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這也是對當前網絡直播亂象亮出的禁令。
法律專家認為,這些MCN機構與未滿十六歲者簽下的合同,不過是掩蓋非法用工的遮羞布,在法律面前,本就不具效力。若再強迫其超時勞動、進行低俗表演,情節嚴重者,則可能涉嫌違反刑法中的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這些MCN機構以“網紅陷阱”圍獵未成年人,手段如此拙劣而卑鄙,其肆意盤剝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行為,是對法律法規赤裸裸的挑釁。
保護未成年人,就是守護文明社會的底線。流量再洶涌,也不能淹沒孩子的未來。“網紅陷阱”圍獵未成年人,必須露頭就打!法律要長出牙齒,對誘導未成年人簽約的機構依法嚴懲,讓其不敢輕易越界。平臺要亮出利劍,強化技術識別能力,對疑似未成年人直播賬號實時預警,對違規的賬號和MCN機構采取“零容忍”態度,切斷其生存土壤。社會要筑起堤壩,織密保護網,斬斷黑色利益鏈,絕不讓未成年人淪為“流量提款機”。
未成年人,MCN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