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兩年的婚姻就是九個字:逃不掉,離不了,過不好。”
“我跑到外地去他也能找到我,找到后先求合,我不同意他就打我。”
今年9月,備受關注的被告人賀某陽故意傷害、虐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迎來二審宣判,施暴者因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兩年的婚姻里,受害者謝女士遭到丈夫賀某陽多達16次的家暴,20多處遍布全身的傷痕,包括多處永久性的傷害。在受害者迎來正義的背后,也有令人遺憾的事實:當地警方兩次發出《家庭暴力告誡書》,她也曾向法院申請過人身安全保護令,但仍被丈夫實施嚴重的暴力。
11月25日是聯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央視新聞專訪“兩年十六次家暴案”受害者謝女士。
“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發生一次大家暴”
謝女士和賀某陽相識于2020年,謝女士在電商平臺直播賣衣服,賀某陽加入了她的粉絲群。“他說和我是一個縣城的老鄉,感覺特別親切,約我吃飯我就同意了。”
很快,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戀愛期間,謝女士覺得賀某陽還不錯,“他會接送我上下班,過生日會送我花,平時也會帶我逛街、吃小吃。”
但賀某陽也有脾氣不好的一面,他喜歡罵人、經常說臟話,甚至對母親口出惡言。
謝女士曾懷疑賀某陽有家暴傾向,但他指著手上的疤痕哭著對謝女士說,這是前妻用刀砍的,自己是被家暴的那個。“后來我才知道,這確實是他前妻砍的,但那是因為他打他前妻,把她打得實在受不了了,她這才拿刀砍了賀某陽。”

2021年5月,謝女士和賀某陽結婚。婚后不久,賀某陽的本性徹底暴露。
第一次家暴發生在2021年7月9日,那時謝女士剛檢查出懷孕。當天,謝女士因一件家庭事務詢問賀某陽,原本在客廳看電視的賀某陽沖進房間就扇她巴掌。
接著,賀某陽把謝女士拖到室外繼續毆打。馬路邊,一位外賣小哥注意到了這一幕。見有人走來,賀某陽將謝女士丟在路邊,自己回了家。
第一次遭受暴力,謝女士提出了離婚,但賀某陽給謝女士寫了保證書,并跪下道歉。“之后我父母知道了這件事,他也是跪著給我爸媽道歉,寫保證書,我以為他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

僅僅隔了一個多月,家暴再次發生。謝女士記得很清楚,那天是七夕,“以前我自己做生意的時候,送他的禮物比較貴重,但那個時候我懷孕了,沒有工作,只給他包了一個‘520’的紅包。他不滿意,就打我了。”
接下來,家暴頻頻發生。
2022年1月,謝女士懷孕8個月,賀某陽在家抄起取暖爐砸破了她的頭。
2022年9月,賀某陽一刀砍在謝女士頭上,當時她懷里還抱著年僅半歲的女兒。“血順著我的頭流到孩子臉上,像拍恐怖片一樣。”
2023年4月,賀某陽和謝女士外出吃飯期間發生口角,賀某陽將幾盆滾燙的砂鍋潑向謝女士。
謝女士總結出了賀某陽家暴的規律:每隔一段時間發生一次很大的家暴,大家暴后是斷斷續續的小家暴,直至下一次大家暴來臨。“家暴從隱蔽的空間慢慢轉移到了公共區域,每一次家暴烈度都在升級。”
家暴過后,謝女士曾試圖逃離賀某陽,沒想到對方卻能精準地找到她。“我跑到外地去他也能找到我,找到后先求合,如果我不原諒就打我。”
六次報警
兩份《家庭暴力告誡書》
遭遇家暴后,謝女士沒有忍氣吞聲,并積極地向外界求助。她六次報警,警方兩度開出《家庭暴力告誡書》。

然而,賀某陽的暴力依然沒有停止。最終,忍無可忍的謝女士決定離婚。
2023年4月24日,謝女士前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缺少賀某陽的身份信息材料,窗口人員表示無法辦理,并讓她補齊資料次日再來。
就在這一晚,賀某陽將謝女士強行帶至一家酒店,實施嚴重的暴力。

事發酒店
賀某陽在謝女士包中發現了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材料。謝女士回憶,賀某陽抓著她的腳,一把將她拖到地上,用力地捶打她的腹部,怒吼:“我讓你離婚,我讓你寫人身保護令,我把你弄死了就去給你抵命!”
鼻子被狠狠打了一拳后,謝女士昏迷了,再醒來時發現自己的肚子鼓得像懷孕五六個月,“整個肚子全是紫色的”。

當晚,謝女士哀求賀某陽,希望他能看在夫妻情分上送自己去醫院,但對方并未理會。直到第二天早上,房間外有人聽到謝女士求救的聲音并報警,賀某陽這才同意帶她去醫院。
幾分鐘后,抵達現場的民警在酒店樓下見到了受傷的謝女士。民警詢問謝女士是否需要去醫院,得到肯定的答復后,民警同意由賀某陽帶謝女士去醫院,并表示如果需要做筆錄就來派出所,不做筆錄就不用來了。
僅僅十分鐘的路程,賀某陽拖了幾個小時才送謝女士到達醫院。到達醫院后,賀某陽又將謝女士鎖在車內約20分鐘,直到有人經過車旁,謝女士拍窗求救,賀某陽這才打開車門。“他打開車門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快點下車。結果直接倒在地上了。”
再后來,謝女士在ICU中醒來,醫生告訴她,按照謝女士入院時的情況,“他也沒想到我還能活下來”。

這是謝女士最后一次被家暴,也是受傷最嚴重的一次。事后經司法鑒定,謝女士四處重傷,五處輕傷,一處輕微傷;傷殘等級達到七級至十級不等。
這一次,賀某陽終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努力生活,幫助更多人”
兩年婚姻,留給謝女士的是20多處遍布全身的傷痕,包括多處永久性的傷害,其中,肝臟因為嚴重受損而被部分切除,回腸、十二指腸也需要進行手術修復,左腎萎縮、腎功能至今沒有恢復。
2024年5月31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離婚,謝女士獲得了女兒的撫養權,她走出法庭,面對媒體和支持她的熱心網友泣不成聲,“我終于自由了。”
2024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賀某陽故意傷害、虐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賀某陽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賠償謝女士37.9萬元。謝女士和賀某陽均提起上訴。
今年9月9日,本案迎來二審宣判,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謝女士正申請再審,“我希望在法律的框架內,盡可能頂格處罰他。”

今天(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了近年來檢察機關依法打擊家暴犯罪的基本情況和治理成效:
家暴犯罪案件的批捕率高于刑事案件批捕率近10個百分點。對犯罪情節惡劣的被告人,檢察機關依法起訴并建議從重處罰,近五年來,有500余名家暴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與此同時,從數據上看,2021年以來家暴案件總體數量呈下降趨勢。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家暴犯罪1200余人,今年1至10月共起訴家暴犯罪300余人,近五年家暴犯罪逐年下降且降幅較大,凸顯了執法司法機關健全完善反家暴機制,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取得明顯成效。
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2020年的調查數據顯示,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過配偶身體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為8.6%,比2010年下降了5.2個百分點,但家暴的治理之路依然難度不小。2022年,最高法司法解釋出臺,直接帶動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數量快速增長。
專家認為,下一步,在反家暴法的基礎上,更多具體的法規、司法解釋等應當盡快出臺。對于一線執法的公安民警來說,如何接警、如何下發告誡書、如何固定證據、如何與法院聯動,還需要更加完善細致的操作指引。
謝女士也希望,相關部門對于家暴的處置聯動起來。“派出所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后,可以通知社區、婦聯定期上門,不管是對施暴者進行思想教育,還是對受害者進行回訪,我覺得都很有必要。”

如今,謝女士正在努力生活,享受來之不易的新生。“看著我慢慢變好,一步步走出來,其他受害者也會被鼓舞。”
“就像我的律師說的,你不用做太多的事情,你只管好好生活,就會帶給很多人希望。”

謝女士和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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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瑋怡謝女士,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