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一名女子因酒后騎行電動滑板車,23日被法庭判處罰款8萬挪威克朗(約合5.7萬元人民幣)。
據法新社24日報道,這名女子40歲,從事人力資源方面工作。今年6月一天夜里,她在西南部城市斯塔萬格市中心一條空無一人的街道上騎電動滑板車,被警察攔下。血液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顯示,每升血液酒精含量1.4克,而依據當地交規,每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5克即視為酒駕。
在挪威,騎電動滑板車需遵守與駕駛機動車相同的交規。按照法新社的說法,挪威法庭通常對酒駕者判處監禁以及相當于其一個半月工資的罰款。
這起案件中,檢察官要求對這名女性處以9.3萬克朗(6.6萬元人民幣)罰款以及兩周監禁。但斯塔萬格市一家法院23日判處罰款8萬克朗。
按照判決書的解釋,她當時“僅騎了幾分鐘,而且當時周圍沒有其他車輛或行人”。另外,法官說,這名女子認罪態度好。
不過,這名女子被暫扣駕駛執照18個月,需重新參加駕照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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