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者,民之本也。”土地是農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的物質條件,是農業之本、農民之根。農民與土地的關系,是一個國家最為重要的生產關系,是我國農村改革不變的主線。
土地制度改革是農村改革的核心,是鄉村振興的動力源泉和關鍵。70年的“三農”發展啟示我們,農村土地制度的發展與完善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要與時俱進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確保土地制度保持生機活力。
7月29日15:00-17:00,北京大學中國低碳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李俊杰蒞臨“人民學習”演播室,帶來了《解析農村土地資源利用對鄉村振興的影響》的精彩授課。
一、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必要性
(一)助力鄉村振興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深入推進農村改革,要“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充分激發農村發展內生動力。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李俊杰表示,落實鄉村振興工作,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資源,有助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盤活農村閑置土地和房屋,既可以和鄉村振興戰略相鏈接,也能在日后助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增加村民財產性收入。
(二)助力城鄉融合
《關于開展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工作的通知(發改規劃〔2019〕1947號)》提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區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是現代化建設的應有之義”,并設立了11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
李俊杰表示,要想實現鄉村振興,如期達成城鄉融合發展的目標,就必須通過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城鄉融合的如期實現,其中必然包括農村土地資源利用的相關措施。
二、如何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一)穩妥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
李俊杰認為,要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確權登記的前提下,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把握好其用地入市的規模與節奏。
(二)走共同富裕道路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持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讓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共享發展成果,在現代化進程中不掉隊、趕上來”。
李俊杰說,城鄉融合發展就是要打破二元化結構,解決城鄉居民基本權益的平等化、城鄉居民收入的均衡化、城鄉公共服務設施的均等化、城鄉產業的融合化。想解決好這“四個化”,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就是應有之義,并且是重中之重,也是城鄉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三)堅持依法依規推進
李俊杰認為,中央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已經為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保駕護航,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5.《農業農村部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三、盤活鄉村土地資源的典型案例
在課堂上,李俊杰結合典型案例,梳理了集體建設用地的幾種發展模式。全國各地的“人民學習”智慧教室通過電視手法和電影呈現相結合的沉浸式大屏技術,觀看了視頻案例場景教學。
(一)集體建設用地股權化,發展集體經濟
集體建設用地股權化(也即股份化),是指對一定范圍的集體建設用地,按照一定方式劃分出份額,并分配給某一時點所有具備本集體成員資格的農民或村集體組織,使集體成員以股份的形式享有集體建設用地權益。
典型案例:山西省河津市清澗街道龍門村。
龍門村全村黨員群眾集體入股,形成煤焦化、建材、發電、鐵路發運、房地產、運輸、旅游七大產業。2020年龍門村固定資產積累達16億元,工農業總產值32億元,全村人均純收入3.7萬元,實現了“發展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之路”的目標。
(二)集體建設用地資本合作化,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資本合作化,主要是使用權的資本合作化,是依據“公平與效率觀”和“福利經濟學”理論,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資本進行經營,使其進入市場流通,從而獲取長線資本收益的經營過程。
典型案例: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
武進區作為全國農村土地改革三項試點之一,把“中央要求、武進實際和群眾期盼”有機結合,積極推進農村土地資本合作化,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全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合同簽訂率達到了98%,入市總量突破1萬宗、交易金額4.83億元,土地增值收益總計36億元,惠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東67萬余人。
(三)盤活閑置農宅,打造農旅康養綜合體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指出“村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于發展養老、康養服務”。
典型案例:北京市懷柔區田仙峪村。
田仙峪村,緊靠雁棲湖、懷柔慕田峪長城,是國奧集團主體運營打造的全市首家養老農宅合作社試點。通過“三權分置、四位一體”的模式,即把農村閑置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剝離開來,形成農民所有、合作社使用、企業經營、政府監管的有效機制。
(四)發展鄉村商創,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鄉村商創模式是通過將農村閑置集體建設用地、農民宅基地入股,化零為整,集中流轉,組建集體資產管理公司,以集體資產管理公司為主體與企業共同運營,農民按股權享受收益分紅。
典型案例: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
郫都區三村連片規劃建設的有機農旅小鎮,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打造文旅、康養等產業。以運營管理鄉村酒店方式,打造鄉村旅游度假新體驗,帶動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轉型升級,其盈利收入與鄉鎮集體資產公司共享。通過整理節余的集體建設用地,并掛牌出讓,實現了土地整理項目獲得收益和農民股東獲得利益分配。
四、對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六點建議
課程的最后,李俊杰對盤活集體建設用地提出六點建議:第一,加強規劃引導,推進集約用地;第二,加強部門協調,規范用地管理;第三,搭建新型土地交易平臺,提供專業化運營服務;第四,成立土地融資平臺,提供財政金融支持;第五,總結先進經驗,推廣成熟模式;第六,完善交易制度,強化法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