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需提供自己的銀行卡,幫人取點兒現金,手機下載個手機銀行APP軟件,一兩天就能躺賺幾百、幾千元。”
如果現在有這樣一份不費事兒就能賺錢的工作,你會不會心動?
就在公安機關大力開展反詐宣傳時,仍有一部分人,心懷僥幸貪小便宜,為小利甘愿獻出電話卡、銀行卡給犯罪分子充當洗錢“工具”。請注意,這種行為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北京大興警方就抓獲并刑拘涉嫌幫信罪嫌疑人5名。而此前,其中一名嫌疑人還囂張地跟朋友吹牛,認為警察根本抓不到他:“抓我的警察還沒生出來呢!”
2022年6月初,大興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有幾十萬的電詐被騙資金在兩天內頻繁進出多個賬戶。經過調查,這些賬戶分別屬于51歲的楊某和31歲的吳某,二人素不相識,且均為無業人員,平時沒有正常收入來源。
根據調查走訪,民警發現二人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區域,分別操作自己的銀行卡取錢。
每次兩人出現的地方,都會出現同一輛藍色商務車,這輛車引起了民警的關注。
民警偵查發現,該商務車頻繁行駛在北京市的各個郊區,大部分時候都會停靠在銀行或者取款機周圍。民警循線追擊,最終在房山區某停車場的角落發現了這輛車。
通過蹲守,民警發現該團伙反偵查意識較強,成員分工明確,司機沒有固定住所,每天七八點鐘出車,去不同地方接三到四人,然后一同前往郊區的銀行網點。到網點后,車后座的人拿各自銀行卡下車取款,取得的現金交由副駕駛男子,由該男子再去銀行辦理存款業務,存到指定賬戶。
通過多日的調查走訪,民警斷定這是一個幫助電信詐騙分子洗黑錢的團伙。
眼看抓捕時機成熟,6月15日,民警一舉將包括司機在內的五名團伙成員全部抓獲,從藍色商務車內起獲現金十二萬余元。
經調查發現,司機楊某、聯系人李某是一電信詐騙團伙的日常取款人,每日靠發布消息,招募不同的取款人為詐騙團伙取現,而其他三人是“應聘”而來,在明知可能協助電信詐騙團伙洗錢的情況下,使用自己的銀行卡,提取電詐騙來的錢財,協助電信詐騙團伙取現,每筆單子可獲得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的報酬。
目前,楊某等五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大興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警方提示
各類實名制辦理的電話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等,嚴禁外借、轉賣。
一旦這些支付工具涉及到違法犯罪,不僅會影響到公民的個人征信,情節嚴重的還會涉嫌幫信罪。
幫信罪是指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通信技術支持及資金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大家在生活中要做到不貪圖小便宜,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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