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官方回應西安地鐵保安拖拽女子事件。女乘客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拖拽,通報稱其“部分身體暴露”;保安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被停職,但連句“對不起”都沒有……對此,網友們質疑聲不斷:保安是否有權將女乘客強行拽下車?如此回應,誰能保證今后不再發生此類“簡單粗暴”的事?既然通報提及女乘客擾亂治安“情節輕微”,就說明保安強行拽其下車的舉動并無必要,那么“不違法”的依據是什么?終止輿論爭議的唯一方法,是厘清事件的責任歸屬,讓相關人士依法承擔責任;多一些合規合理,多一份溫度擔當,讓公眾看得懂、信得過,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