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日報》9日報道,韓國保健福祉部表示,韓國國務會議批準了一項新的執行規定,要求學生以及國營機構和醫院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預防自殘的培訓,新規于本周五生效。
據報道,韓國各級政府、公共機關、適用《中小學教育法》的學校和社會福利機構等每年至少要對學生或員工進行一次自殺預防教育培訓,事后還要向保健福祉部報告教育結果。培訓包括傳達生命珍貴的“認識改善教育”和講解鑒別自殺警報信號、有效應對策略的“守護生命教育”兩部分。前者主要針對學生等普通公民,后者針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人員。《韓民族日報》報道稱,盡管高等教育機構和有30名以上正式員工的企業并不是教育的對象,但仍被建議努力加入這場“運動”。
報道稱,自2003年以來,韓國的自殺率一直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中最高的。韓國政府的目標是在未來10年內將每10萬人就有25.2人自殺這一數字降到OECD同一水平下的1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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