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當?shù)貢r間24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韓國演員劉亞仁吸毒案進行宣判前最后一次庭審,檢方請求法院判處劉亞仁有期徒刑4年、罰金200萬韓元,并追繳154萬韓元。
據(jù)報道,該案的宣判結果將于9月3日出爐。
報道稱,檢方指控劉亞仁涉嫌違反《毒品管理法》、吸食并教唆他人吸食大麻、教唆毀滅證據(jù)等,并指出被告人身為明星利用其財富和知名度欺騙醫(yī)生,以他人名義非法開領毒品,甚至試圖利用其社會影響力隱瞞罪行。
劉亞仁在庭審中表示,會深刻反省自己的錯誤,并對此表示道歉。
報道介紹,劉亞仁涉嫌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在首爾多家醫(yī)院以做美容手術需要麻醉為由,先后181次注射丙泊酚,其涉嫌注射的四種醫(yī)用毒品包括丙泊酚、咪達唑侖、氯胺酮和瑞馬唑侖。劉亞仁還被指控于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冒名非法開領約1100片安眠藥,2023年1月與崔某等4人在美國吸食大麻,并教唆他人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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