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 韓國施行《禁止職場欺凌法》已有兩年多。不過,29日發布的一項最新調查顯示,韓國超過三成上班族認為,職場欺凌問題仍然嚴重。
圖為2020年9月1日,在韓國首爾,上班族利用午休時間購買飲品。(新華社發,李相浩 攝)
韓國民間公益團體“欺凌119”調查1000名上班族后,得出上述結論。韓聯社援引調查結果報道,32.5%的調查對象認為欺凌現象目前仍是困擾職場人士的一個嚴重問題,去年6月時這一比例為33%。另外,截至今年9月,28.9%的調查對象自述遭遇過職場騷擾,相比去年6月的45.4%有所降低。
職場騷擾指針對員工的任何不受歡迎的行為,這種行為會導致員工難以完成任務,或使員工感覺工作環境不友好。
韓國2019年7月16日正式施行《禁止職場欺凌法》,任何人遭遇欺凌或目睹他人遭遇欺凌時都可以舉報。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擅自解雇舉報人或對舉報人員采取降級等處分,否則相關人員或機構可被判處三年以下監禁或者3000萬韓元(約合16.2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圖為2020年9月1日,在韓國首爾,上班族利用午休時間購買飲品。(新華社發,李相浩 攝)
“欺凌119”由法律界人士創建,向職場人士免費提供法律咨詢。該組織從韓國雇傭勞動部獲得的數據顯示,《禁止職場欺凌法》實施兩年多來,政府有關部門共收到超過1.7萬份涉職場騷擾舉報。其中最常見的是辱罵,占比35.7%;其次是不公平的人事調動,占比15.5%;誹謗中傷和故意排擠各占11.5%。
今年10月14日實施修訂后的《禁止職場欺凌法》之前,有關機構收到的將近1.3萬份舉報中,只有23.8%得到處理,上報檢察機關的更是僅有1.2%。依照“欺凌119”說法,由于法律條文存在含糊不清之處,超過70%舉報被撤回或作結案處理。另外,法律存在覆蓋盲區,比如小企業和特殊種類工人。“欺凌119”因此呼吁進一步完善法律,允許所有類型的工人舉報職場欺凌,同時敦促勞動部門積極對涉及這類事的工作單位處以罰款。
這是12月1日在韓國首爾拍攝的城市夜景。(新華社記者 王益亮 攝)
據韓聯社報道,早在2019年10月,“欺凌119”開展的一項對上班族調查顯示,調查對象中,86.6%認為不足5人的小企業也應適用《禁止職場欺凌法》,79.2%認為條例應加入處罰加害者的內容。(王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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