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無錫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無錫市委批準,無錫市紀委監委對無錫市惠山區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陸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陸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無錫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無錫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陸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3月18日,無錫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無錫市惠山區交通運輸局原局長、四級調研員陸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無錫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民網江蘇注意到,2023年12月28日,無錫市紀委監委點名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提到了惠山區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陸軍違規收受禮金、不正確履職等問題。
通報中稱,2013年至2015年,陸軍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的禮金。2012年至2015年,陸軍作為時任惠山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人,未督促下屬企業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未采取實質性舉措加強出借資金的風險控制,造成下屬企業出借資金無法收回。2023年10月,陸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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