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以來,涼山州冕寧縣連續4次發生森林火情火災。據調查核實,冕寧縣委、縣政府在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貫徹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決策部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造成森林草原資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
鑒于縣委書記謝洋波同志和縣委副書記、縣長劉長佐同志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和其他有關規定,經省委研究決定,免去謝洋波同志冕寧縣委書記職務;免去劉長佐同志冕寧縣委副書記、縣長職務,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免職程序。
對火情火災涉及的其他責任人員,由涼山州委、冕寧縣委按干部管理權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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