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濱被雙開,
通報措辭嚴厲。
在被查8個月之后,“老虎”王濱被逮捕。
據最高檢9月13日消息,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濱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對王濱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中央巡視組進駐后,
王濱落馬
王濱生于1958年11月,他先后在政府、金融機構任職,有30余年的金融管理經驗。早年他在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工作,官至副處級秘書。
之后,王濱先后任職于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交通銀行。2012年3月,時任交行執行董事、副行長的王濱轉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18年9月,他又出任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屬國家大型金融保險企業,是國家副部級單位,公司領導班子于2012年3月列為中央管理。
王濱落馬的時間是1月8日,他落馬之前,中央巡視組剛結束在中國人壽的進駐。
2021年9月,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對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巡視。10月,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巡視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黨委工作動員會召開,巡視進駐時間為兩個月左右。
王濱落馬前10天還在出席活動。2021年12月29日,中國人壽集團成員單位廣發銀行的全資子公司廣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舉行揭牌儀式,王濱出席。這是王濱落馬前最后一次公開露面。
與賴小民交往甚密,
其弟弟“兩進兩出”華融
9月1日,王濱被雙開。
通報措辭嚴厲,包括:
拒不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重大決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風險,又大搞金融腐敗,大搞任人唯親唯私唯利,嚴重污染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管黨治黨寬松軟,不愿監督、抵觸監督,對抗組織審查;
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巨額錢款,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家風敗壞,長期極度縱容甚至幫助其親屬進行違紀違法活動;
毫無敬畏,擅權妄為,甘于被“圍獵”甚至主動尋租,將公權力當作攫取巨額私利的工具。
王濱被通報“長期極度縱容甚至幫助其親屬進行違紀違法活動”,這或與其弟弟王強有關。
據媒體報道,兩人是兄弟關系,王濱是哥哥,王強是弟弟。王濱與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已被執行死刑)過從甚密,王強因此在華融“兩進兩出”。
王強曾歷任華融國際控股總經理,華融金控行政副總裁、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董事會主席。
2018年4月,賴小民案發后,11月王強離開華融。
《中國經濟周刊》曾報道,今年1月,在王濱被查后,華融金控原董事會主席王強也被傳失聯。
該報道還提到,王強和王濱兩人管理的公司都給同一公司提供融資。王強管理的公司也為王濱任職公司的關聯公司提供融資。
據相關內部人士透露,一些資金流向了不該流向的地方,導致了大額國有資金的流失。
新增了一個罪名
根據最高檢披露的消息,王濱涉嫌兩罪——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
這是官方首次披露,王濱涉嫌隱瞞境外存款罪。
刑法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在王濱之前,也有其他“老虎”涉嫌或犯了隱瞞境外存款罪。
比如已經獲刑的“老虎”周春雨。
2019年2月,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犯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內幕交易罪,一審獲刑20年。
法院審理查明,周春雨在擔任中共蚌埠市委書記期間,違反國家規定,對陸續存放于境外銀行的美元412萬余元隱瞞不報。
再比如,上個月剛剛受審的“老虎”何興祥。
8月23日,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何興祥受審。據檢方指控,他涉嫌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隱瞞境外存款罪。
檢方指控,2010年至2021年,何興祥明知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實際控制其親屬賬戶共計折合人民幣3369萬余元而隱瞞不報。
需要說明的是,除了“老虎”之外,還有不少廳官涉嫌或犯了隱瞞境外存款罪。
比如,今年8月,云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正廳級)被公訴,檢方指控,他“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境外開立證券賬戶供自己使用,故意不按規定申報,數額較大”。
再比如,一審獲刑18年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工辦原主任、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也被指“隱瞞境外存款106.6054萬美元”。
來源:北京青年報政知見 綜合自新華社、人民網、央視、最高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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