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學者卷入43年前的巴黎爆炸案,
被判終身監禁。
巴黎的深秋傍晚,空氣已經有些涼了。一群猶太教徒聚集在一起,等待著日落時分的到來。
這是1980年猶太“圣會節”的最后一天,星期五。教徒們陸續抵達哥白尼街的教堂,參加宗教儀式。
沒有人注意到,有輛鈴木牌摩托車靜靜地停在教堂邊,像是在虔誠地陪伴教徒們完成這次節日的禱告。
幾個小時后,一聲巨響。尖叫聲、警鳴聲充斥著整條街道——原來,那輛摩托車裝載了十公斤炸藥,并被悄然引爆。
· 爆炸案現場一片狼藉。
宗教儀式被迫中斷,人們慌張地逃出著火的街區。他們無法想象,如果這次儀式沒有推遲結束,從教堂涌上哥白尼街的教徒們將面臨怎樣的災難。盡管如此,爆炸還是造成了4人死亡、46人受傷。后來,該案被定性為二戰后法國境內首次以猶太人為目標的恐怖襲擊。
· 巴黎哥白尼街的猶太教堂。
改名換姓去法國?
法國警方初步查明,爆炸的摩托車是以現金購買,放在凱旋門附近的一個車庫里。再接著往下查,嫌犯叫帕納德里尤,是塞浦路斯人,曾在巴爾扎克街的凱爾特酒店留宿一晚,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僅有一個酒店登記卡簽名。
警方向塞浦路斯方面查證,得到的回應是:這位帕納德里尤的護照為假護照。
調查人員根據線索制作了嫌疑人畫像和筆跡特征,分析炸彈制造者是從鄰國進入法國作案。然而,鎖定嫌疑人的真實身份,顯然還需要更多的線索——沒有任何組織宣稱為此次爆炸負責。囿于有限的證據,案件調查一度陷入停滯。
· 嫌疑人畫像。
將近20年過去,法國警方最終將目光聚焦在一位加拿大社會學教授哈桑·迪亞卜身上,原因是他的筆跡特征與當年犯罪嫌疑人的簽名高度契合。而且,警方找到了迪亞卜1980年9月20日至10月7日往返西班牙的護照——西班牙被認為是巴黎猶太教堂爆炸案最初的策劃地點。
為了進一步弄清真相,法國警方找到迪亞卜讀大學時的字體樣本進行比對。經筆跡學專家鑒定,當年酒店登記卡上的“亞歷山大·帕納德里尤”簽名確實出于迪亞卜之手。
這或許說明,的確是迪亞卜購買了發生爆炸的摩托車。迪亞卜1953年出生于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有情報稱,當年身為大學生的他,其實是巴勒斯坦一個民兵組織成員。
1995年,迪亞卜入籍加拿大。此時的他,已經是渥太華大學的社會學教授。
法國以迪亞卜涉嫌1980年巴黎猶太教堂爆炸案為由,向加拿大提出引渡他的要求。2008年11月,迪亞卜被加拿大騎警逮捕。經過三年調查,加拿大法官作出同意引渡的判決。最后裁決書長達79頁。
由于流程復雜,迪亞卜于2014年才被引渡到巴黎。引渡前,迪亞卜對遞解令提出上訴,遭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后來,他被法國法院判處3年2個月的監禁。
鋃鐺入獄之后,迪亞卜自稱錯過了很多人生的精彩片段。他錯過了小兒子的出生,體重也減輕了近20斤。但他依然保持著樂觀心態,稱坐牢“讓我具有了對付任何困苦的能力”。
· 迪亞卜全家福。
“我的處境是‘卡夫卡式’的”
在法國飽受了三年多的牢獄之災后,迪亞卜從未停止為自己伸冤。他表示,我的處境是“卡夫卡式的”(指荒謬、迷惘又絕望的處境)。
在他和他的支持者們看來,法國所列出的證據是荒謬的,這些證據都只是間接性的,并沒有確鑿的證據能證實迪亞卜案發時(1980年10月)的確身在法國。
迪亞卜的前妻和朋友們也為他提供了有力的證詞——發生爆炸時,他正在黎巴嫩貝魯特參加大學考試,并以一些文件進行佐證。
· 猶太教堂一角。
“證據顯示迪亞卜是無辜的,但他們仍給他定罪。明顯是不公平的。”迪亞卜的律師唐納德·貝恩申訴說,“有人在司法部門的支持下,要不惜一切找到一個罪魁禍首,這導致他們的一些誤判。這是我唯一的理解。”
事實上,法國當局一度也曾對自己所掌握的證據保留懷疑態度——該案是法國有史以來最長的司法調查之一。畢竟,距離爆炸案已經過去多年,最初參與調查的人員都陸續去世,當年的目擊者們也只持有著模糊的記憶,“不太記得襲擊發生的情景”。
法國當局掌握的唯一物證僅僅是,專家鑒定爆炸案兇手的字跡和迪亞卜的幾個字跡樣本基本吻合。僅僅根據這一薄弱的“證據”,法國司法部長羅布·尼科爾森就下令引渡迪亞卜。即便這些“證據”不足以對他進行審判,也要將迪亞卜單獨關押監禁。
也正是因為證據不足,2018年1月,法國當局撤銷了對迪亞卜的所有指控。迪亞卜獲釋并返回加拿大。
2020年,迪亞卜指控加拿大政府存在調查過失和惡意起訴問題,“因為采用不公的法律程序,加拿大政府強迫我每月支付 2000 加元的監視費以及必須佩戴 GPS 設備,否則將被監禁,這嚴重侵犯了我的自由行動憲法權利與人身安全”。
在隨后提交至安大略省高等法院的訴狀中,迪亞卜一家索賠9千萬加元,其中4千萬是為妻子和兩個孩子所索償。這在全球范圍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一些國際組織隨后要求對迪亞卜和加拿大引渡體系進行公開的調查。
一些加拿大公民對此感到惴惴不安——如果不盡快彌補加拿大漏洞百出的引渡法,人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迪亞卜。
在他們看來,引渡法是這場案件中的定罪“幫兇”——1999 年,加拿大議會通過了修訂后的《引渡法》。有人批評該法律存在混亂的司法解釋,減少了向加拿大公民提供的保護,法案通過后,大約有 1200 起引渡請求,加拿大法官只拒絕了其中的6起。加拿大每年大約有 100 起引渡案件被審理,主要是將加拿大人送到美國接受審判。
有加拿大法律業內人士甚至認為,加拿大需要重新評估整個引渡框架,在引渡證據薄弱的案件中,法院應該有更大的自由度來拒絕他國的引渡要求。
主持迪亞卜引渡聽證會的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羅伯特·馬朗格也發現,針對迪亞卜有罪的證據“錯綜復雜,令人困惑”,且得出的結論“使人懷疑”,他還指出,這個案件的證據薄弱且具有不確定性,“在公平審判的情況下,很難進行定罪”。然而,根據加拿大現有的引渡法,馬朗格別無選擇,只能宣判將迪亞卜引渡法國。
在迪亞卜的支持者們看來,加拿大政府中有“內鬼”一直在默默支持著引渡。據加拿大廣播公司獲得的秘密備忘錄顯示,加拿大司法部高級律師在背后暗中幫助法國政府填補迪亞卜案中的漏洞,壓制了本可以證明迪亞卜無罪的證據。比如,爆炸的摩托車上以及酒店登記卡上的指紋,與迪亞卜并不匹配。
· 迪亞卜(右)和他的律師貝恩在渥太華舉行新聞發布會,以爭取加拿大民眾的支持。
面對輿論洶洶,加拿大方面表示將會認真調查此事,如果有人參與壓制開脫罪責的證據或誤導加拿大法院進行判決,必定會追究其責任。
缺席被判終身監禁
加拿大政府的賠償還沒拿到,如今已經70歲的迪亞卜又被告了——法國繼續尋找各種理由為迪亞卜定罪。2021年,法國一家上訴法院推翻先前結論,認定迪亞卜應以涉嫌謀殺、謀殺未遂等罪名在法國受審。
迪亞卜拒絕前往法國參加審判。案件在迪亞卜缺席情況下開審。
即使他本人并未在場,檢察官本杰明·錢布爾還是堅信迪亞卜就是當年的摩托車炸彈手,聲稱這一點“毫無疑問”。4月21日,迪亞卜被裁決恐襲謀殺罪名成立,并處以終身監禁。
在法國猶太人協會看來,這一判決大快人心,他們敦促加拿大配合法國逮捕迪亞卜,將其捉拿歸案,聲稱此舉“有助于遏制恐怖主義和反猶襲擊”。
迪亞卜否認罪名,表示自己遭遇了“不公正”審判。“爆炸案中的受害者及其家人們應該得到正義的伸張,但這并不是讓一名加拿大公民成為替罪羊的理由。”迪亞卜的律師貝恩如是說。
迪亞卜的支持者則要求加拿大當局拒絕再次把他引渡給法方。他們甚至專門建了個網站,上面集中了所有支持迪亞卜的聲明以及請愿書。
這件事越鬧越大,加拿大總理賈斯廷·特魯多也無法視而不見了。他表示:“我們將關注后續動作,關注法國政府決定怎么做、法國法庭決定怎么做……我們將一直支持加拿大公民和他們享有的權利。”
· 很多加拿大公民自發組織起來支持迪亞卜。
總監制: 呂 鴻
監 制: 張建魁
主 編: 許陳靜
編 審: 凌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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