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時表示,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醫療費用增長、醫保待遇水平和參保居民個人承受能力,確定了定額籌資、按年動態調整的籌資機制。制度建設完善過程中,國家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不斷優化籌資結構,2011年至2022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610元,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350元。此外,為幫助困難群體參保,在享受普惠性的參保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國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制度,落實落細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定額資助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以及納入監測的脫貧不穩定人口,確保應保盡保。
總的來看,財政補助一直是居民醫保的主要籌資來源,從個人負擔情況來看,2022年個人繳費標準為當年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95%,繳費總體上處于可以負擔的水平。同時,在人口老齡化持續加劇、醫療新技術快速進步的大環境下,醫療費用的持續高速增長對醫保制度運行影響很大,醫保基金支出壓力較大,目前,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的合理調增,是不斷擴大保障范圍、鞏固提高參保群眾待遇水平的客觀需要,有效支撐了制度保障功能長期穩定發揮,切實減輕參保惠者就醫負擔。
此外,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是醫保制度長期穩定運行的重要保障。居民醫保目前實施個人自愿參保,現行籌資機制下繳費標準每年調增,基層對低收入且人口較多家庭參保續費困難等問題時有反映。國家醫保局對此高度重視,正在推進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政策,研究建立繳費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的機制,以合理引導參保群眾預期。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指導各地繼續做好居民醫保各項工作保,鞏固基本醫保覆蓋面,探索建立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穩步提升制度保障能力和基金支撐能力,推動醫保制度可持續發展,確保參保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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