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深入滲透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有效防治“按鍵傷人”、網絡詐騙等亂象,讓網絡空間清朗有序,成為全社會高度關注的話題。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多位代表委員圍繞網絡空間治理建言獻策,兩高報告也披露了司法機關在深化網絡空間治理方面取得的積極成效。
法治是互聯網治理的基本方式。深化網絡空間治理要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截至目前,我國已出臺了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網絡立法的“四梁八柱”基本構建。面對以ChatGPT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我國也與時俱進,專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促進技術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相關部門深入推進“百日打謠”“清朗”等專項行動,有效打擊震懾編造傳播謠言等網絡違法活動,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推動網絡治理由“管得住”邁向“管得好”。
深化網絡空間治理,同樣離不開高質效的司法。從兩高報告可以看出,過去一年,從厘定網絡暴力法律責任,明確網絡侮辱、誹謗刑事案件公訴標準,矯正“法不責眾”錯誤傾向,到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按鍵傷人”等違法犯罪,再到能動履職,協同推進網絡空間綜合治理,人們深切感受到司法機關守護網絡空間的法治擔當。
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決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溫床。面對技術發展帶來的新問題新困難,只有堅持立法執法司法普法等一體推進,多方主體共同參與,才能讓網絡空間更清朗,才能更好護航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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