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一行65年了,
真實的生活不像
電視劇中看到的那樣。”
1985年12月2日凌晨,美國康涅狄格州新米爾福德鎮,65歲的退休卡車司機埃弗雷特·卡爾在家中被殘忍殺害。經過近4年的調查取證,最終,刑事鑒識專家李昌鈺在案發現場發現的一條“帶血毛巾”,成為檢方指控兩名嫌疑人的主要依據。
然而,因為毛巾上的血跡“失蹤”,該案在2020年被推翻,兩名“兇手”在坐牢30多年后被無罪釋放。2023年7月21日,美國法官裁定,李昌鈺在該案中“捏造證據”,需要負法律責任。
一時間輿論嘩然。素有“華人神探”之稱的李昌鈺,在業內有口皆碑,這次裁定或將成為他65年從業生涯中少有的“污點”。
《環球人物》記者聯系到李昌鈺的夫人蔣霞萍,被告知李昌鈺目前在康涅狄格州的家中,一切安好,謝絕采訪。蔣霞萍給記者發來的一段拍攝于當地時間7月24日的視頻顯示,85歲的李昌鈺正率領培訓團隊在當地一家消防局參觀,看起來精神矍鑠如常。7月26日,李昌鈺正式對外回應稱,“對定罪責任裁決感到失望”,并表示他已經找到了當年放置在毛巾證據袋上的證據標簽副本,可以證明自己“并沒有偽造證據”。
李昌鈺當年卷入的到底是一起什么樣的案件?
流浪少年被鎖定
按新米爾福德鎮警方的說法,卡爾被殺現場是他們見過的“最血腥的犯罪現場之一”。
身穿背心和短褲的卡爾倒在家中門廳的走廊里,鮮血淌了一地,從墻角到天花板也都被濺滿了血跡。到達現場的警察不得不用木板搭起一個斜坡,才能接近尸體。經法醫鑒定,卡爾全身被刺27刀,頸部有一道約13厘米深的傷口,頸靜脈被切斷,頭部受到7次重擊。
·案發現場血跡四濺。
案發時間在凌晨1點左右。卡爾的女兒凌晨4點和朋友聚會結束回到家,發現這恐怖的一幕后報了警。
警方隨后在死者臥室的抽屜上發現了血跡。抽屜里有一雙血跡斑斑的襪子,和一個沾著血跡的雪茄盒,表明兇手在行兇后曾在房間里翻箱倒柜。據報告,錄像機、珠寶、幾卷硬幣和一些衣服失蹤了。
卡爾的兩位鄰居對警方表示,在謀殺發生當晚,他們曾聽到附近有一輛汽車駛過,“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車子停了約半小時后才離開。但兩位鄰居并沒有親眼看到這輛車,也沒有聽到汽車開門或關門的聲音。負責此案的警探安德魯·奧西夫認定,這是一起“入室盜竊殺人案”。
很快,兩名流浪青年——時年18歲的瑞奇·伯奇和17歲的肖恩·亨寧被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兩人被鎖定的原因很簡單:他們是問題青年,吸毒成癮,有入室盜竊前科,居無定所,就睡在一輛偷來的別克汽車中。那輛車的消音器壞了,導致車子在行駛過程中會發出巨大的噪音,似乎與鄰居聽到的聲音相符。而就在案發前一天,伯奇和亨寧剛從毒販那里購買了可卡因。
·兩名嫌犯獄中照片。左為亨寧,右為伯奇。
據伯奇供述,他們開著這輛別克車參與過多起入室盜竊案,并曾因此被捕。但對于卡爾的死,兩人矢口否認。
警方對兩人仔細搜身,也檢查了他們的汽車,沒有發現死者的血液、毛發或DNA。案發現場發現的頭發和40多個指紋,都是被害人以及家屬的,與兩人并不匹配。
·當年的案發現場附近。
雖然沒有任何直接的物證或人證能將伯奇和亨寧與謀殺案聯系起來,但是警方在審訊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蛛絲馬跡。
警方第一次給亨寧看受害者卡爾的照片時,亨寧無意中說出卡爾身上的文身,這在照片中并沒有體現。亨寧辯稱,他在鎮上見到過卡爾。而且,亨寧還說出了一些警方自認為沒有對外曝光過的案件細節。
此后,亨寧的奶奶米爾德里德的證詞,讓警方認為離真相更近了一步。
據米爾德里德稱,亨寧剛被捕后不久,曾用監獄電話打給她。電話里,亨寧沮喪地說,他參與了一起入室盜竊案,導致一名男子和一條狗被殺,但他不是兇手。盡管受害者卡爾家并沒有狗,但這通電話仍讓警方認定亨寧有重大嫌疑。
由于關鍵證據缺失,警方的指控只能依賴于亨寧奶奶和受害者鄰居們的證詞,案件調查一度陷入僵局。
一條“血毛巾”
李昌鈺當時是康涅狄格州警局刑事鑒識實驗室主任。案發當天一大早,他到達現場,協助警方尋找指紋、足跡和兇器。
為何如此血腥的犯罪現場,卻沒有留下嫌疑人的任何痕跡?
李昌鈺解釋稱,受害者和兇手之間顯然發生了暴力爭斗,但從走廊上的血跡分布規律來看,大部分血跡是“未被阻擋過”“不間斷”的,這意味著并沒有太多血噴濺到兇手身上。但他同時也表示,不排除兇手身上可能會有少量血跡,“我的觀點是‘可能’”。
多次搜查現場之后,李昌鈺找到了一個日后被認為是決定性“證據”的物品——一條“血毛巾”。他在受害者家中樓上的一間浴室中發現了這條沾有污漬的毛巾。經過多次檢測,污漬被證實“有血跡化學反應”。
·李昌鈺自稱在案發現場發現了“帶血毛巾”。
1989年,李昌鈺出庭作證,表示在案發現場發現的一條毛巾“有血跡化學反應”。檢方以此為突破口,向陪審團主張,伯奇和亨寧很可能就是用這條毛巾擦拭干凈了身上的血跡。
這一物證加上其他證人的證言,構成了對被告不利的舉證。伯奇和亨寧最終被判謀殺罪成立,刑期分別為50年和55年。
·美國媒體當年報道稱,李昌鈺協助警方將兩名嫌疑人送入監獄。
兩人入獄后一直在喊冤,伯奇還多次給福克斯電視臺寫信,呼吁重審當年案件,但都沒有成功。
·伯奇在獄中寫給福克斯電視臺的“喊冤”信件。
2008年,伯奇和亨寧在一次上訴中,申請借助最新的基因檢測手段,給當年的關鍵證物——“血毛巾”重新檢測。檢測結果讓所有人大吃一驚,那條毛巾上沾有的并非血跡,而是某種無機物質。
此后十幾年中,在律師的幫助下,伯奇和亨寧一直為翻案做準備。
2019年,美國康涅狄格州高等法院推翻兩人的定罪,稱因伯奇和亨寧的衣服上和車里都沒有發現血跡,犯罪現場發現的DNA、頭發、指紋等也沒有一項與二人相符,法官下令重審此案。
由此,伯奇在服刑30多年后得以釋放。亨寧則比他早一年就因針對青少年犯罪的新規定而獲得緩刑。
·2020年7月,被無罪釋放的伯奇(左)和亨寧(右)身穿寫著“我是無辜的”“我沒有做”的T恤,出現在法院門口。
2020年,伯奇和亨寧的定罪被正式撤銷。隨后,兩人向聯邦法院提起“錯誤定罪訴訟”,將李昌鈺、8名警方調查人員以及新米爾福德鎮都列入被告。
起訴書中稱, “為了有合理逮捕的理由,在缺乏物證的情況下,警方制造了證據”,并稱由于李昌鈺提供了“判斷錯誤”的證詞,剝奪了他們受到公正審判的機會。
2023年7月21日的裁決中,法官維克托·博爾登判定李昌鈺“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支持他當年的證詞,“除了聲明他進行了測試外,記錄中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當時進行了血跡測試。而20多年后的檢測結果顯示,毛巾上并沒有血液存在。”
接下來,陪審團將在聽證會上決定賠償金額,李昌鈺可能面臨高達幾千萬美元的賠償金。
“第一次為自己辯護”
作為全球著名的“華裔神探”,李昌鈺一生參與調查了8000多起案件,包括棒球明星辛普森殺妻案,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與萊溫斯基性關系的DNA鑒定,以及“9·11”遇難者DNA識別。
·1995年,李昌鈺(右)在調查辛普森殺人案。
正因為李昌鈺的名氣和權威性,讓針對他“捏造證據”的裁定看起來不可思議。
李昌鈺當地時間7月26日回應質疑稱,當年作為實驗室主任的他參與此案,只負責檢測鑒定物證,并不負責破案,照相及相關記錄均由警方負責。如今,30多年過去,曾經的證人包括亨寧的奶奶以及受害者的鄰居們,都已經不在人世,唯一的物證成為爭議焦點。
關于那條“帶血的毛巾”,他稱自己做了所有該做的檢測,并堅決捍衛全部的檢測結果。他還從手頭案件資料中,找到了38年前放置在毛巾證據袋上的證據標簽的副本。“證據標簽清楚地表明,在康州州警和實驗室人員到達現場時,在浴室毛巾上發現了類似血跡的污漬。這是明確和直接的證據,證明這條毛巾已在1985年12月2號晚23點05分被取證,封存在物證袋, 放在物證室,也證明我并沒有偽造證據。”
·李昌鈺提供的毛巾證據袋上的證據標簽副本。
針對毛巾上無故“消失”的血跡,李昌鈺則解釋,存放在警局普通物證室的毛巾,20多年后再化驗沒有找到血跡,并不代表案發時沒有化驗,“毛巾在物證室內保存了20多年,自然會發生生物降解、分解或變性” 。
·李昌鈺提供的照片復印版本。
在李昌鈺的從業生涯中,從來沒被人指控有任何不當行為或故意作偽證。“這是我必須為自己辯護的第一樁案件,”李昌鈺此前在回復朋友的信息時說,“我在這一行已經65年了,真實的生活不像電視劇中看到的那樣,鑒識人員從調查到逮捕到起訴判刑都要負責,我看到太多辦案警察和鑒識人員承受壓力、遭到攻擊,我現在的心態已經很平靜。”
李昌鈺認為,或許是自己樹大招風,或許是在如今美國華裔經常無端遭受攻擊的大環境下,有人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將他扳倒。“我的原則就是讓證據說話,在紙上跟他們打筆戰,非常困難。”
在蔣霞萍發給記者的視頻中,她引用了一句話,“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閑庭信步”。
總監制: 呂 鴻
監 制: 張建魁
主 編: 許陳靜
編 審: 凌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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