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5日電 北京時間15日,福原愛和江宏杰在東京共同舉行記者會,就孩子撫養問題作出回應。據日媒報道,福原愛表示,她已經和江宏杰達成和解,雙方將共同養育孩子。江宏杰并未出席記者會,由其律師代理。
福原愛在記者會上的發言非常簡短。江宏杰方面則表示,關于所有在日訴訟,感謝日本法院做出合理公正的判斷。報道稱,江宏杰和兒子已經回到臺灣生活,這也是他未出席今日記者會的原因。江宏杰方面的律師也表示,雙方作為父母共同撫養孩子,不會不讓福原愛見兒子。
生于1988年的福原愛3歲開始打乒乓球,曾是日本國家隊主力,15歲時就參加了2004年雅典奧運會。2016年里約奧運會,她率隊拿下女團銅牌,女單則名列第4。2018年10月,福原愛宣布退役,她是最受中國球迷歡迎的日本運動員之一。
里約奧運會后,福原愛與中國臺北隊乒乓球選手江宏杰宣布結婚,婚后育有一雙兒女。
不過據日媒報道,兩人于2021年7月離婚。去年7月,江宏杰就孩子歸屬一事在東京召開記者會。根據臺媒當時的報道,江宏杰向媒體表示,他收到日本法院的裁判結果,“內容是法院要求福原愛將孩子交付給我的命令,很感謝日本法院的裁判,我也希望可以快點和孩子見面。”
彼時江宏杰還透露,福原愛告訴他,她不會執行法院命令,江宏杰對此感到不安。與江宏杰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律師稱,如果福原愛拒絕自愿將孩子交給江宏杰,作為一個選項,“將考慮以犯有未成年誘拐罪為由將福原愛告上法庭”。
對此,福原愛的代理律師曾多次發布聲明進行回應。福原愛方面稱,兒子跟著江宏杰缺乏安全感,江宏杰公開大鬧的目的是為了讓福原愛“社死”。福原愛也公開表示,身為一位母親,保護子女是自己的首要責任。“大人之間的事情,不應該攤在公眾視線中,進而影響孩子的生活。我愛我的孩子,孩子是我最珍視的寶貝,不允許任何人傷害他們。”
有日媒在去年11月報道稱,當地警視廳已就福原愛“綁架兒子事件”進行調查,如果最終認定福原愛有罪,后者或將面臨2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報道還稱,在法院作出判決后,福原愛并沒有將兒子交給江宏杰,并繼續帶著孩子在外生活。江宏杰最終對福原愛失去耐心,并向警視廳提出了刑事投訴。
對于日本警方的這些舉措,福原愛在去年11月接受了日媒采訪,并作出回應:“我們收到了(來自警視廳的)詢問,但我們已經與律師交談過,聽說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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